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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(2018)-211号 |
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(2018)-211号
下列房地产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遗失,向我中心申请声明作废并补发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22条之规定: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补发。特此公告。
证书类型:房屋所有权证
证号:6065122(09050142)
权利人:刘殿明、孙淑兰、刘清艳、刘清云、刘清波、刘清海、刘清彬
房屋面积:87.5平方米
桓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024-48862648
公告日期:2018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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